企业取得经营范围含出版物零售业务的《营业执照》,具备固定经营场所后,还需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载明单位或者个人基本情况及申请事项的申请书、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到区文化广电局窗口申请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或者登录南京市工商局网站:自主选择企业名称,进行网上登记(不含前置审批事项)。预审通过后,打印、签署系统生成文书并准备其他相关设立材料。
区文化广电局窗口:申请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二)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出版物零售业务;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申请材料包括下列书面材料:
(一)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二)申请书,载明单位或者个人基本情况及申请事项;
(三)经营场所的使用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