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合并(分立)申请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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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实施编码 | 11320100MB153168X83000131003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100MB153168X8300013100300005 |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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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决议或决定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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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通过报纸公告的提交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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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合并/分立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免提交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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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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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因合并(分立)新设公司的经营范围、存续公司新增的经营范围中,涉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在登记前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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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因合并(分立)办理公司设立、变更登记的,提交载明合并(分立)情况的解散公司的注销证明或载明分立情况的存续公司的变更证明。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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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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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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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受理 | 0.5工作日 | 申请材料齐全 |
2 | 审核 | 0.5工作日 | 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办理地点
- 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A2厅207至216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电话咨询:025-68505358;现场咨询: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A2厅207至216窗口。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监督电话:025-84648757;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96号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02室;监督投诉电话:12345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25-68505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