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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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实施编码 | 11320100MB153168X83000131003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100MB153168X8300013100300016 |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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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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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被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关闭的、该分支机构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登记的,提交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登记的文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免提交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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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已关联电子证照,免提交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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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注销分支机构须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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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清税证明(已开通在线共享清税信息的,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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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的证明。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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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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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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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审核 | 1工作日 |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审核通过。否则不予受理或不予登记 |
办理地点
- 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A2厅207至216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电话咨询:025-68505358;现场咨询: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A2厅207至216窗口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25-84648757 ,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96号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