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变更登记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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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实施编码 | 11320100MB153168X83000131003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100MB153168X8300013100300022 |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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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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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合伙协议修改的,提交全体合伙人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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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
3 |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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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合伙协议修改的,提交修改后或补充的合伙协议(由全体合伙人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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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变更事项须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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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已关联电子证照,免提交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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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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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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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受理 | 0.5工作日 | 申请材料齐全 |
2 | 审核 | 0.5工作日 | 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办理地点
- 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A2厅207至216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电话咨询:025-68505358;现场咨询: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A2厅207至216窗口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监督电话:025-84648757;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96号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02室;监督投诉电话:12345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25-68505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