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遗失补领、换发申请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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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实施编码 | 11320100MB153168X83000131003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100MB153168X8300013100300049 |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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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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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报纸公告样张(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营业执照作废声明的不需提交,换发执照的不需提交)。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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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除外);已领取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代表证的缴回登记证、代表证(遗失除外)。 已关联电子证照,免提交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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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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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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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受理审核 | 1工作日 |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审核通过。否则不予受理或不予登记 |
办理地点
- 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A2厅A207-A216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电话咨询:025-68505358;现场咨询: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A2厅A207-A216窗口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监督电话:025-84648757;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96号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02室;监督投诉电话:12345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25-68505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