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实施编码 | 11320100MB153168X83000172005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100MB153168X8300017200500002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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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资料提交人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非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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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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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批表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应按“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备案系统”要求提供电子材料,相关证照及资质证明材料等电子材料须原件扫描或拍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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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变更经营范围: (1)拟增经营范围的设施设备目录; (2)新增人员的个人简历(含保证在职在岗声明)、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或职称证书、注册证、体检表、聘用合同(任命文件或聘书)复印件; (3)连锁门店增加经营范围,提交连锁总部《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可联网核查)。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非必要 | 应按“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备案系统”要求提供电子材料,相关证照及资质证明材料等电子材料须原件扫描或拍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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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营业执照(可联网核查) 已关联电子证照,免提交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应按“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备案系统”要求提供电子材料,相关证照及资质证明材料等电子材料须原件扫描或拍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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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原《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应按“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备案系统”要求提供电子材料,相关证照及资质证明材料等电子材料须原件扫描或拍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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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变更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拟变更人员的个人简历(含保证在职在岗声明)、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或职称证书、注册证、聘用合同(任命文件或聘书)复印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非必要 | 应按“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备案系统”要求提供电子材料,相关证照及资质证明材料等电子材料须原件扫描或拍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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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变更注册地址(经营场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1)拟变更的营业场所、仓库的房屋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2)拟变更的经营场所、仓库平面图(标注长、宽、高); (3)新增人员的个人简历 (含保证在职在岗声明)、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或职称证书、注册证、体检表、聘用合同(任命文件或聘书)复印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非必要 | 应按“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备案系统”要求提供电子材料,相关证照及资质证明材料等电子材料须原件扫描或拍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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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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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 | 0工作日 | 申请人在江苏省政务服务网上注册并填报申请材料 |
2 | 审核、受理 | 1工作日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并提交至相关业务处室;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内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
3 | 决定 | 0工作日 | 根据审核情况,作出准予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
- 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A2厅207至216综合窗口
- 电话咨询:玄武区:025-83682371,秦淮区:025-84556860,建邺区:025-85739743,鼓楼区:025-83279131,雨花台区:025-52867917,栖霞区:025-68732158,江宁区:025-69977077,51192638,浦口区:025-58285012,六合区:025-57501280,溧水区:025-57236827,高淳区:025-68597221,江北新区:025-68110702;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25-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