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现售合同备案
南京市

0

到现场次数 

999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商品房现售合同备案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基本编码 001017003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1000129478593300101700300005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1000129478593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鼓楼区华侨路35号三楼46号综合窗口,鼓楼区中山路171号一楼14号综合窗口,玄武区龙蟠路9号五楼11号、12号综合窗口,秦淮区校场大道36号,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A4厅A431综合窗口,栖霞区文枢东路10号一楼19号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1、华侨路、中山路、中央门、政务中心大厅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 午:09︰00-12︰00(11︰00停止取号); 下 午:13︰30-17︰30(16︰30停止取号)。 2、校场大道大厅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 午:09︰00-12︰00(11︰00停止取号); 下 午:13︰30-17︰30(16︰30停止取号)。 (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09︰00-16︰30,午间12︰00-13︰00设立值班窗口 3、仙林大厅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 午:09︰00-12︰00(11︰00停止取号); 下 午:13︰00-17︰00(16︰00停止取号)。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已网签上传;二、买卖双方提出申请;三、申请材料内容无瑕疵。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权属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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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体资格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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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商品房现售合同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其他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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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 0工作日 材料齐全。
2 审核 0工作日 材料完整,权利无瑕疵。
3 办结 1工作日 符合要求予以备案。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999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当场办结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无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 增补依据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业务规范(试行)的通知》(建房规【2019】5号) 一、明确房屋网签备案适用范围 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开展房屋转让、租赁和抵押等交易活动,实行房屋网签备案,实现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抵押合同网签备案全覆盖。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8】128号)二、全面推行房屋网签备案制度(三)实行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制度。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 三、(七)进一步建立健全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备案制度,加大交易资金监管力度。

常见问题
问:
办理需要多长时间?
答:
即办件。
问:
当事人是否需要本人到场办理?
答:
需要。因为现南京市实施交易登记一体化办理,不动产登记必须本人到场,故当事人需本人到场办理。
问:
本人无法到场办理的应如何处理?
答:
买方无法到场的受委托人持委托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手写委托书也可办理。
问:
如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如何办理?
答:
如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明及监护证明代为办理。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5-84722588-101,025-68505406,025-68505407。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投诉电话:025-84722588-406、信件地址:南京市华侨路35号406室、网址:http://www.njhouse.com.cn
办理地点
  • 鼓楼区华侨路35号三楼46号综合窗口,鼓楼区中山路171号一楼14号综合窗口,玄武区龙蟠路9号五楼11号、12号综合窗口,秦淮区校场大道36号,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A4厅A431综合窗口,栖霞区文枢东路10号一楼19号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25-84722588-101,025-68505406,025-68505407。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投诉电话:025-84722588-406、信件地址:南京市华侨路35号406室、网址:http://www.njhouse.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