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补证、换证
南京市

0

到现场次数 

1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驾驶证补证、换证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基本编码 321009003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1000129484720332100900300001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南京市公安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1000129484720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大厅综合办理窗口;南京市玄武区东方城68号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综合办理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7:30,法定节假日服务时间另行通知(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周一至周六:上午8:30——下午17:30;周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服务时间另行通知(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第二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机动车驾驶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身体条件证明》(办理有效期满换证、达到规定年龄换证、因身体条件变化降低准驾车型换证)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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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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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申请人照片

申请人自备 3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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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机动车驾驶证(办理达到规定年龄换证、因身体条件变化降低准驾车型换证;自愿降低准驾车型换证、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换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1
收费情况
收费项目名称 驾驶证 是否允许减免
收费依据 发改价格{2004}2831号苏价费{2004}478号苏财综{2004}164号
收费标准 10元/证
允许减免依据
备注 暂无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驾驶证补证、换证
审批结果样本 驾驶证补证、换证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 第二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机动车驾驶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与机动车驾驶证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补发。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注意事项
答:
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机动车驾驶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4001001001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25-87110110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规章】《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四条 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人,应当如实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规定的材料,如实申告规定的事项,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办理地点
  •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大厅综合办理窗口;南京市玄武区东方城68号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综合办理窗口
咨询方式
  • 4001001001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25-87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