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实施编码 | 1132010001294847203320109905002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1000129484720332010990500203 |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
| 1 |
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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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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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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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未满十六周岁的,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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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提交第(1)(2)(3)项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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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现役军人除提交第(1)(2)项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等),以及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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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的其他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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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
| 1 | 受理 | 0.5工作日 | 接收申请人提交的办理护照的申请材料后,当场进行初审,并通过公安内网相应系统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分别不同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
| 2 | 复核校对 | 2工作日 | 按规定复核校对 |
| 3 | 审批 | 2工作日 | 按规定进行审批 |
| 4 | 上送制证 | 2工作日 | 江苏省公安厅制证中心对上送制证的业务进行签收,按照普通护照制作规范和技术标准制作普通护照。 |
| 5 | 发证 | 0.5工作日 | 批准签发的普通护照或已持有护照单独申请加注,根据本人意愿由申请人前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现场领取,或者由江苏省公安厅制证中心通过EMS快递送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