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许可
南京市

0

到现场次数 

1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商品房预售许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17050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1000129478593300011705000001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1000129478593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A429、A430、A431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 受理条件: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二)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 (五)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六)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商品房预售方案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校验原件,收取复印件。纸质或电子(网上申报需电子件,窗口申报提供纸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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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度、进度说明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校验原件,收取复印件。纸质或电子(网上申报需电子件,窗口申报提供纸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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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营业执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校验原件,收取复印件。纸质或电子(网上申报需电子件,窗口申报提供纸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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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商品房开发建设资金投入证明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原件。纸质或电子(网上申报需电子件,窗口申报提供纸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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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校验原件,收取复印件。。纸质或电子(网上申报需电子件,窗口申报提供纸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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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校验原件,收取复印件。。纸质或电子(网上申报需电子件,窗口申报提供纸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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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国有土地证或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校验原件,收取复印件。纸质或电子(网上申报需电子件,窗口申报提供纸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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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一、二级资质证书为电子证书,收取复印件,网络核验;三级资质证书为实物证书,校验原件,收取复印件。纸质或电子(网上申报需电子件,窗口申报提供纸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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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原件。3.纸质或电子(网上申报需电子件,窗口申报提供纸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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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1 受理 0工作日 材料齐全。 符合申请条件,受理案件。
2 审核 1工作日 材料齐全。 审核收件材料。
3 决定 0工作日 材料齐全。 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八条(三)许可。经审查,开发企业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准予预售的行政许可书面决定,发送开发企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开发企业颁发、送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现场勘查时间除外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审批结果样本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主席令第二十九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开发企业如何从网上申报许可?
答:
开发企业从网上申报许可须先到信息中心701室申领密钥,再通过“南京市房地产综合业务网系统”上传申报信息。联系电话:025-84716510。
问:
申报材料审核合格后,在哪个部门打印受件单?
答:
开发企业凭申报材料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A429-431窗口打印受件单。
问: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需材料到哪申领,如何准备材料?
答:
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企业可通过登陆南京网上房地产网站(www.njhouse.com.cn)在首页左下方“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商品房预售许可申报资料”, 根据“商品房预售申报程序及相应资料”的提示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问:
通过行政许可审批后如何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答:
开发企业持受件单到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A429-431窗口领取。
问:
对提供的申报材料有何要求?
答:
申报资料必须持原件,校核复印件,复印件要1:1比例。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5-84716510,025-68505429,025-68505430,025-68505431。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投诉电话:025-84725420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网站http://fcj.nanjing.gov.cn/"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行政相对人有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权力,要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
办理地点
  • 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A429、A430、A431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25-84716510,025-68505429,025-68505430,025-68505431。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投诉电话:025-84725420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网站http://fcj.nanjing.gov.cn/"